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惠州市尚智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发表时间:2019-12-03 11:21

1 项目概况

惠州市尚智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鸾岗村大龙工业区,坐标:E113°5158.15″,N23°0904.67″,租用石湾镇鸾岗烟花炮竹厂土地,自建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为2500㎡,建筑面积2000㎡,项目主要产品和产量为水性粘合剂1000吨/年。

项目20174惠州市环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惠州市尚智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777日获得博罗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惠州市尚智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博环建【2017198号)。

根据国务院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月)和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委托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1014日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资料核查和现场勘查,根据现场情况及现场检测和环境管理检查的相关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1021-22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根据相关验收文件的要求和规定,以及我公司的有关资料,结合现场检测结果,惠州市尚智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本验收检测报告。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月;

3、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4、《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7月修订;

5、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

6、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201866日;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惠州市环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尚智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7月

2、博罗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惠州市尚智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博环建【2017198号);

3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惠州市尚智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鸾岗村大龙工业区,坐标E113°5158.15″,N23°0904.67,项目所在地北面18米为大龙工业区厂房,西面紧邻为工业厂房,南面15米为雅索码厂房,东面紧邻为工业厂房。

四邻图_编辑.png

1四置关系图

3.2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为2500㎡,建筑面积2000㎡,项目主要产品和产量为水性粘合剂1000吨/年

序号

审批部门要求

实际建设落实情况

1

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选用低物耗、低能耗及产污量少的先进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做到节能、低耗,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项目选用了低物耗、低能耗及产污量少的先进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有效做到节能、低耗。

2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项目搅拌罐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员工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项目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冷却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级标准后排入西基污水处理厂处理。

3

落实项目在搅拌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的收集处理措施,有机废气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废气收集处理达标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混合搅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一根管道后,由15米高空排气筒排放;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4

项目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的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机械设备须落实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规定

车间内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合理控制作业时间,以达到降噪的效果;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在厂区内暂存的固体废物,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堆放场所,其污染控制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有关要求,分类处理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各种生活及办公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项目包装废料、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

6

据《报告表》评价结论,综合考虑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范围,本项目应设置50米的环境保护距离。建设单位应协助当地规划部门做好该范围内用地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环境保护距离内不建设医院、学校、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

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无医院、学校、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

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序号

原料名称

环评数量t/d

实际数量(t/d

1

丙烯酸乳液

6.67

6.54

2

VAE乳液

3.33

3.23

3

松香乳液

1.67

1.56

4

其他助剂

1.67

1.53

5

纯水

20

19

3.4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1

搅拌罐

规格

3.5m³

1

1

5m³

2

2

10m³

2

2

15m³

2

2

20m³

1

1

2

净水机(20t/d

1

1

3.5生产工艺

工艺流程图1.png

2生产工艺流程图

工艺说明:

将丙烯酸乳液和VAE乳液等经人工称量后依次投入搅拌罐中,按产品配方补足工艺需水量。然后将搅拌罐搅拌速度调到1200R/min,搅拌温度为70℃,设备电加热。混合均匀后的成品经过QC检测,检测合格的产品经计量,包装为100kg/桶或50kg/桶的产品即可出厂。

备注:项目搅拌过程中不发送化学反应,加热是为了加快混合速度。

3.6项目变动情况

经现场勘查,项目现状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搅拌罐清洗废水及纯水系统产生的浓水;

项目搅拌罐清洗使用纯净水进行清洗,该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项目制纯水系统生产流程中反渗透装置产生一定量的浓水,属于清净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4.1.2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渣和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排入西基污水处理厂处理

4.1.3废气

项目混合搅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一根管道后,由15米高空排气筒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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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首先在工艺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合理控制作业时间,以达到降噪的效果。

4.1.5固(液)体废物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利用

5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

1废气

有机废气: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0.315t/a,有组织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为0.131kg/h,产生浓度为32.8mg/m3,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废气产生量的10%,即排放量为0.035t/a排放速率为0.015kg/h。项目拟在搅拌罐罐口设立式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取风机有效风量为4000m3/h,收集后的废气拟采用活光催化净化器有机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效率为90%,处理后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32t/a,排放速率为0.013kg/h,排放浓度为3.3mg/m³,废气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简高空排放,排放高度约为15米。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油烟废气:项目油烟年发生量为1.8kg/a,日高峰期发生量为0.0016kg/h,油烟产生浓度为0.75mg/m³,为减轻项目油烟废气对周边空气环境的影响,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环评要求项目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对食堂油烟进行治理,油烟净化设施去除率不得低于60%,则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量为0.72kg/a,排放浓度为0.3mg/m³,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浓度小于2.0mg/m³的要求,后经管道从食堂建筑楼顶高空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的空气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

项目生产度水为搅拌罐清洗清水,产生500t/a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全部进入产品中,不外排,对周环境影响不大。项口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放量的345.6t/a,经简单隔油、沉渣及三级化类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成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石湾中心排渠,然后流经联和排渠。最后进入东江。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有搅罐的运行噪声,噪声级约75-85dB(A)。这些设备均为室内运行机器。项目噪声经厂房墙体隔音及距离衰减后,一般情况下不会其产生不利影响,且项目噪声属于间断性噪声,夜间时间段内不进行生产,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包装过程产生的包装废料经收集后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管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理运走集中处置因此项目固体废物一段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环境风险:项口原材料、产品及包装材料等均属于可()燃物品,因此项目存在一定的火灾环境风险,一且管理不,容易产生火灾,存在一定的环境火灾风险。但风险事故主要是人为引起的,可通过加强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四、建议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描施和建议:项目搅持工序有机废采用光催化净化器处理后排、厨房油烟用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项目厂区须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渣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再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建设单位须合理布局厂区,对噪声源进行隔音、消音和减震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生产时关闭门窗,文明操作。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建设单位应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及员工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工作。包装废料应交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得任意丢弃。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及项目所在镇政府意见,该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城镇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同意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应认真落实好《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选用低物耗、低能耗及产污量少的先进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做到节能、低耗,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项目搅拌罐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员工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落实项目在搅拌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的收集处理措施,有机废气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废气收集处理达标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四)项目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的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机械设备须落实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规定。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在厂区内暂存的固体废物,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堆放场所,其污染控制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有关要求,分类处理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各种生活及办公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六)据《报告表》评价结论,综合考虑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范围,本项目应设置50米的环境保护距离。建设单位应协助当地规划部门做好该范围内用地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环境保护距离内不建设医院、学校、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

6验收执行标准

6.1废气

项目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6.2噪声

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7 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7.1.1废气

排放源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搅拌车间废气

处理前、后检测口

非甲烷总烃

13次,连续检测2

7.1.2厂界噪声监测

种类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厂界噪声

厂界外共设4个检测点

等效声级

昼间、夜间各检测1次,连续检测2

8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监测使用仪器及分析方法

项   目

使 用 仪 器

分 析 方 法 及 标 准 号

检出限

非甲烷总烃

GC-2014C

气相色谱仪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8-2017

0.07mg/m³

噪声

AWA5688

多功能声级计

AWA6221B

声级校准器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8.2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及时了解工况情况;

(2)检测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检测技术规范相关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要求进行;

(3)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所用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废气采样分析系统、噪声仪等设备使用前后均进行相关检查、校准,确保设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5)检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经校核、审核后经授权签字人审定签发。

8.3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仪器型号及编号

测量时间

校准声级[dB(A)]

标准声级[dB(A)]

示值误差

[dB(A)]

技术要求[dB(A)]

是否合格

AWA5680

YQSB-0007-01

10

21

测量前

93.8

94.0

0.2

±0.5

合格

测量后

93.9

0.1

合格

AWA5680

YQSB-0007-01

10

22

测量前

93.8

0.2

合格

测量后

93.9

0.1

合格

9 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在检测期间,公司正常生产,生产工况为:1021生产水性粘合剂26吨,生产工况为79%;1022生产水性粘合剂25吨,生产工况为76%。

9.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9.2.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9.2.1.1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混合搅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一根管道后,由15米高空排气筒排放

9.2.1.3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车间内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合理控制作业时间,以达到降噪的效果。

9.2.1.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供应商回收利用

9.2.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9.2.2.1废气

(1)有组织排放

1

采样时间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标况流量

(m³/h)

检测结果

(mg/m³)

排放速率

(kg/h)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³)

最高允许

排放速率(kg/h)

2019年

10月21日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处理前

检测口

非甲烷

总烃

15441.3

36.8

/

/

/

14996.1

36.3

15041.3

32.5

处理后FQ-03932检测口

16211.2

3.24

0.053

120

8.4

16332.1

3.83

0.063

16601.2

3.56

0.059

2019年

10月22日

处理前

检测口

15142.7

39.3

/

/

/

15011.3

38.9

14921.3

34.0

处理后FQ-03932检测口

16472.1

3.38

0.056

120

8.4

16552.7

3.46

0.057

16621.0

3.20

0.053

备 注

排气筒高度15m。

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测结果表明:项目有机废气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9.2.2.3厂界噪声

5

检测结果(2019年1021日)

结论

检测

点位

主要噪

声源

测量值

[dB(A)]

参考值

[dB(A)]

昼间

昼间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达标情况

项目东侧边界外1米处N1

机械

57

60

达标

项目南侧边界外1米处N2

机械

56

项目西侧边界外1米处N3

机械

58

项目北侧边界外1米处N4

机械

57

天气情况:晴   风速:1.6m/s

检测结果(2019年1022日)

项目东侧边界外1米处N1

机械

56

60

项目南侧边界外1米处N2

机械

57

项目西侧边界外1米处N3

机械

55

项目北侧边界外1米处N4

机械

56

天气情况:晴   风速:1.4m/s

备注:因项目夜间不生产,故噪声夜间不做检测。

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工艺流程图1.png


注:“◎”表示废气检测点的位置

“▲”表示噪声检测点的位置

3采样点位示意图

10 验收监测结论

10.1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10.1.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1021-22日验收期间,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为89%及91%

10.1.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根据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TRY191000701-01)结果表明:项目有机废气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10.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经验收监测报告结果表明,项目搅拌罐清洗使用纯净水进行清洗,该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制纯水系统生产流程中反渗透装置产生一定量的浓水,属于清净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渣和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排入西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混合搅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一根管道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由15米高空排气筒排放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供应商回收利用。

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无医院、学校、集中居民 区等环境敏感建筑,该项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惠州市尚智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勾勘礼                   项目经办人(签字):勾勘礼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惠州市尚智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鸾岗村大龙工业区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设计生产能力

10000/

实际生产能力

10000/

环评单位

惠州市环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博罗县环境保护局

审批文号

博环建【2017198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开工日期

201712

竣工日期

20185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惠州市京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惠州市京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惠州市尚智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检测单位

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检测时工况

75

投资总概算(万元)

3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20

所占比例(%

6.7

实际总投资(万元)

3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0

所占比例(%

6.7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万元)

/

噪声治理(万元)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2400

运营单位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验收时间

20191021-22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场实际排放总量(9

全场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代替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

-

-

-

-

-

-

-

-

-

-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数值+L表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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