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合利荣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亿个金属纽扣扩建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报告公示发表时间:2020-05-14 09:00 惠州市合利荣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亿个金属纽扣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一、验收项目概况 1.1前言 我司前后办理了5次环评,具体如下: 1、于2013年7月取得了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出具的《关于惠州市合利荣实业有限公司制衣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批复编号:惠阳环建函 [2013]168号); 2、于2016年9月委托英德市德宝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惠州市合利荣实业有限公司机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9月14日取得了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出具的批复(批复编号:惠阳环建函[2016]197号)(见附图10); 3、于2018年3月委托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惠州市合利荣实业有限公司年喷漆加工2000万个金属纽扣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同年4月20日取得了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出具的批复(批复编号:惠阳环建函[2018]158号)(见附图11); 4、于2018年5月委托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惠州市合利荣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亿个金属纽扣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同年6月11日取得了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出具的批复(批复编号:惠阳环建函[2018]213号)(见附图12); 于2019年7月12日委托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惠州市合利荣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亿个金属纽扣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同年7月12日取得了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出具的批复(批复编号:惠市环(惠阳)建[2019]190号)。 本次验收主要针对第五份环评《惠州市合利荣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亿个金属纽扣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本次验收项目原有产品、生产工艺不变,只增加金属纽扣的产量; 2、在厂房1内增加机加工设备、检测设备,厂房2的原喷漆项目不变。 在厂房1内从事金属纽扣的生产加工,年产金属纽扣2.5亿个,生产工艺为:熔化、压铸、机加工、钻孔、雕刻、上簧、组装、喷漆(原喷漆项目,厂房1内不设喷漆工序,且喷漆产品不增加)、烘烤、检查、包装。项目占地面积1603.2㎡,建筑面积为4809.6㎡。 1.2项目基本情况 表1.2-1项目基本情况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审批部门文件等要求,建设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验收相关资料及验收检测报告,编制完成《惠州市合利荣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亿个金属纽扣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于2020年5月7日组织施工单位以及验收检测单位召开了验收评审会,出具了验收评审意见,现根据验收意见结合验收监测报告,编写本验收报告。
二、验收依据 1、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3、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4、《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7月修订; 5、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 6、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2018年6月6日; 8、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合利荣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亿个金属纽扣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05月; 9、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关于惠州市合利荣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亿个金属纽扣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市环(惠阳)【2019】190号, 2019年7月12日; 8、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惠州市合利荣实业有限公司检测报告》(TRY190900401-01),2019年10月24日; 9、其他资料一批。 三、工程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惠州市合利荣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亿个金属纽扣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独石村,中心坐标为:东经E114.5580°,北纬 N23.0425°,项目北面为大花园小学(距离约为79m),东面为隔道路处为机加工厂,东南面紧邻南洋行五金厂;南面为迅昌五金塑胶厂,西面紧邻祥兴电子厂,西北面为独石村居民区。具体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四至情况见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3-2建设内容 由于产品样式的多样化及提高产品质量的需要,在原项目上进行扩建: 1、在原有产品、生产工艺不变的基础上,增加金属纽扣的产量; 2、在厂房1内增加机加工设备、检测设备,厂房2、原喷漆项目不变。 在厂房1内仍从事金属纽扣的生产加工,年产金属纽扣2.5亿个,生产工艺为:熔化、压铸、机加工、钻孔、雕刻、上簧、组装、喷漆(原喷漆项目,厂房1内不设喷漆工序,且喷漆产品不增加)、烘烤,检查、包装。项目占地面积 1603.2㎡,建筑面积为4809.6㎡。 本项目新增员工40人,均在厂区食宿,依托原有项目的食堂。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其中压铸车间每天工作约6小时。
3-3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表1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3-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具体情况如下表2,项目电源有市供电局统一提供,不设置柴油发电机和锅炉等动力设备。 表2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3-5水平衡 表3项目水平衡表
3-6生产工艺产污环节 本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图所示。
图1:项目工艺流程图
废气:G1烟尘、颗粒物;G2非甲烷总烃; 噪声:N机械噪声; 固废:S1废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废包装材料、废含油手套抹布;S2废原料桶罐(HW49其他废物)、废活性炭(HW49其他废物)。 项目原辅材料均为外购;首先将外购的铜、锌合金及铁分别在两个不同的熔炉中进行熔融,其中熔化铜时将熔化炉工作温度控制为1090~1100℃;熔化锌合金时将熔化炉工作温度控制为380~390℃;熔化铁时将熔化炉工作温度控制为1300~1600℃,铜、锌合金共用一个熔炉并交替使用,铁使用另一个熔炉。项目熔炉均使用电能,使用过程中不会产生燃料燃烧废气,将热熔的金属液倒入模具,在进入模具之前,要在模具表面喷洒脱。模剂,以保护模具和保证铸件质量。然后由使用电能的压铸机压铸成型后,得到半成品。 根据产品要求,将半成品、金属片分别通过高速啤机、成形机、冲压机、送扭机、铣床、车床、冧口机等机加工设备进行啤形、冲压等机加工,在通过自动啤机、线扣机等设备进行钻孔加工,随后通过装簧机(上簧机)、铜圈机给部分进行纽扣进行上簧,并通过铆合机组装。 组装后根据产品要求,半成品可分三种: 第一,大多数半成品经检测设备检测合格的即可包装得到成品。 第二,少部分半成品需外发给其他企业进行电镀加工,电镀回来后经检测设备检测合格的即可包装得到成品。 较少部分半成品(主要为原有部分,本次扩建部分不涉及喷漆)需要在原项目的喷漆工序中进行喷漆加工,外喷漆回来后经检测设备检测合格的即可包装得到成品。 注:1、项目加热设备均为电加热; 2、项目熔化、压铸工序加工的原料量不变,则项目熔化工序产生的金属烟尘量不变、压铸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量不变; 3、原喷漆工序的设备及原辅材料用量均不变,其产生的有机废气量不变。
3-7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9号),本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的措施与环评报告表及审批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四、环境保护设施 4-1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员工生活用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4-2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熔化工序产生的烟尘与压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楼顶,经一套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图2:压铸熔化废气处理工艺流程
4-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车床、铣床、冲机等设备运转时发出的机械噪声,合理布局厂区和车间的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消音、隔音和减震、距离自然衰减等;选用环保低噪音型设备等措施,减少设备摩擦噪声,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废包装材料等,统一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处理,不外排。员工日常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建议与结论及审批部门决定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扩建部分无工业废水的产生及排放。 生活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隔油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平潭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类标准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入西枝江,产生的生活污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所产生的废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项目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烟尘:项目金属原料在熔化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烟尘,主要为金属氧化物和一些低沸点的金属,如Fe2O3、ZnO、CuO和Zn、Fe等。项目在两个熔化炉的熔化烟尘产生处上方设集气罩,收集的烟尘在风管中上升一定距离后冷却,通过风机引力引至水喷淋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高空排放,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及及表3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小。 颗粒物:项目扩建后产品产量不变,扩建部分增设了机加工设备,主要是满足产品样式的多样化,对工件进行机加工的过程中会产生金属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由于此类粉尘的比重较大,自然沉降较快,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机械设备附近,即影响范围较小,基本上全部集中于车间内排放。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车间粉尘能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小。 有机废气:项目压铸过程中使用脱模剂,高温会产生脱模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项目在压铸机废气产生处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管道连接,将废气引至水喷淋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与熔化工序产生的烟尘共用一套设备,1#排气筒),能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小。 厨房油烟:项目扩建部分新增的员工用餐依托于原有食堂,项目新增厨房油烟依托原有废气处理设施(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的排放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小。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所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吸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落实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后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公司拉运处理;危险废物废原料桶(HW49其他废物)、废活性炭(HW49其他废物)设置危废暂存点,统一收集于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的措施处理处置后,可以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则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不得擅自增设电镀、电氧化、酸洗、磷化等污染工序。 (二)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相应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相应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三)项目熔化烟尘排放执行《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其余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四)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危险废物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给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六)项目污染控制指标:生活污水1670吨/年,COD0.586吨/年,氨氮0.042吨/年,颗粒物0.045吨/年。污水纳入相应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不另计总量。 二、本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项目投产后应自觉接受我局的检查监督管理,排放污染物应依法申报,并缴纳相关税费。 三、本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改变时,须重新申报,经我局审批(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项目今后因区域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要求或污染投诉等原因须整顿或搬迁时须服从有关部门处理。本批复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验收执行标准 6-1 废气执行标准 根据环评批复,压铸熔化废气排放口监测因子: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板印刷II时段排放限值。各废气污染因子排放执行限值参见表4。 表4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限值
6-2 噪声执行标准 根据环评批复,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见表5。 表5厂界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6-4 固废执行标准 此次验收监测对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作具体评价,只要求出具固废处置的有关方案和合同即可。 七、验收监测内容 具体验收项目、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频次,见表6。 表6 验收项目、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频次
监测点位:
八、数据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8-1质量保证措施 (1)及时了解工况情况,保证工况稳定,符合验收要求; (2)监测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监测技术规范相关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要求进行; (3)监测人员持证上岗,所用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废气采样分析系统、噪声仪等设备使用前后均进行相关检查、校准,确保设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5)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经校核、审核后经授权签字人审定签发。
8-2噪声仪测量前后校准结果
仪器校准结果中,噪声仪测量前、后校准示值误差为-0.2~-0.1dB(A),仪器性能符合质控要求。
8-3流量校准结果
仪器校准结果中,流量校准结果示值误差为-0.33~0.2(L/min),仪器性能符合质控要求。
8-4检测使用仪器、分析方法及检出限
九、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 9-1生产工况 2019年10月08日-2019年10月09日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验收期间该项目正常生产。10月08日生产金属纽扣75万个/天,达到了工况生产的90%,10月09日生产金属纽扣73万个/天,达到了工况生产的88%。
9-2废气监测结果
9-3噪声监测结果表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十、环境管理核查 10-1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立项、环评、初步设计手续齐全。 10-2项目建设的环保设施及运行情况 项目主要废水为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熔化工序产生的烟尘与压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楼顶,经一套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验收期间设备正常运行。 10-3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环保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项目建立了环保档案,主要有环评文件、环保局批复文件等,要求员工按章执行。
十一、审批部门要求及实际建设落实情况
十二、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12-1验收监测结论 1.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项目熔化烟尘与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楼顶,经一套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废气处理后,烟尘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总VOCS、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板印刷II时段排放限值。 3.项目验收监测期间,边界噪声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综上所述,该项目执行了有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建设内容与审批内容无重大变动,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要求,建议通过环保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2-2建议 (1)定期对环保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使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严格执行环境监测相关规定,加强环境污染源的检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污染排放进行定期检测。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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